新华网评:让义务教育在改革中全面提质
7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介绍《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社记者 才扬 摄
韩 振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近日印发。这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从“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等六个方面,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作出明确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强调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对教育工作尤其是义务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应当看到,当前我国义务教育教学仍存在诸多“短板”:城乡、区域甚至校际之间发展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学校教师承担了过多的非教学性任务,造成部分教师“心不在教”;学生家庭作业负担过重,部分家长被迫“越殂代疱”……凡此种种,既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难点,也是群众广泛吐槽的“痛点”。
民之所系,政之所向。此次印发的意见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不回避、动真格地进行了有力回应。比如,要求县域教育质量评价突出考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制定教师优待办法,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等等。
改革见成效,关键在落实。意见不仅让人看到了教育教学改革的决心,更让人看到了实现相关目标的具体路径。为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意见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从干部选配、组织领导、安全防控等方面,加强对义务教育的保障,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督导,家庭和社会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共同推动义务教育全面提质。
教育兴则国兴,教育强则国强。只有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强化教师队伍基础作用,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才能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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