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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刑恐记者案押后至下月3日裁决

时间:2020-08-30 03:18:54    整理:Admin

  中新社香港8月28日电 (记者 韩星童)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以污言秽语恐吓一名记者,被控刑事恐吓。控辩双方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结案陈词。双方陈词完毕后,法庭将案件押后至9月3日裁决。

  2017年6月,黎智英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维园)参与一场公众集会时,在未被挑衅的情况下,涉以污言秽语恐吓一名记者。

  案件的控辩双方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结案陈词。控方在结案陈词时指,被告向事主说出“我实揾人搞X你(我一定找人搞你)”、“我已经影咗你相(我已经拍下了你的照片)”等话,是有意图恐吓、警告对方,构成刑事恐吓。

  对于辩方指被告基于冲动,亦因长期被追访感到困扰才喝斥事主,并无警告意图,控方认为,法庭应只考虑案发日情况,当时维园正举行公众集会,记者有权拍摄及录影,而且当时事主拍摄时一直保持距离,并没有挑衅被告。倘若被告不想被拍摄,他应该离开现场,而不是走近事主。 (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u5891748", container: "_i630znox87b", async: true });

  双方陈词完毕,裁判官决定将案件押后至9月3日裁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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