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联合新闻稿
新华社斯里巴加湾市1月1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联合新闻稿
一、2021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同文莱达鲁萨兰国外交事务部长艾瑞万共同主持召开中国-文莱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文莱首相府部长兼财政与经济事务部长刘光明出席会议。
二、双方对中文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发展表示满意,一致同意在两国元首指引和领导下,进一步增进政治互信,深化经济互利,扩大人文互通,加强多边互助。
三、双方高兴地看到,2021年是中文建交30周年,是中文关系重要里程碑。双方宣布启动系列纪念活动,期待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逆势推进双边合作。
四、中方支持文方担任2021年东盟轮值主席国,赞赏文方确定“共同关注、共同应对、共同繁荣”为东盟主题。
五、文方祝贺中方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赞赏中方在扶贫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努力,相信中方将成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六、文方欢迎同中方探讨对接中方“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文方“2035宏愿”,进一步促进双边关系发展。文方并重申致力于加强两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中方支持文方实现国家发展目标,重申对文方成功实现“2035宏愿”的良好祝愿。
七、双方忆及委员会首次会议于2020年在北京成功举办,就进一步加强双边关系进行了富有成果的讨论。双方重申委员会是为两国合作提供战略指导的重要统筹机制。
八、双方再次强调在《关于建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确定的经济、商务和科技,贸易和投资,法律司法,能源,信息和通信技术,交通,海上,建筑,工业,科学技术和创新等十个领域推动建立若干工作组,探讨未来合作。双方将致力于尽早完成制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九、双方宣布在委员会框架下建立能源合作工作组,同意推动在海上合作、农渔业合作、旅游人文合作领域建立工作组,并尽快研究上述工作组“职责范围”。
十、中方赞赏文政府成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文方赞赏中方抗击国内疫情,并通过将中国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等措施引领全球复苏。两国同意在疫苗采购和使用方面加大合作力度。
十一、双方同意深化“广西-文莱经济走廊”合作,将其打造为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东增区)合作和“陆海新通道”建设双示范枢纽,支持恒逸石化项目二期建设。
十二、双方赞赏贸易投资、能源、农渔业、互联互通、旅游、卫生、防务、人文交流等各领域现有双边合作,同意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合作。
十三、双方强调要定期举行两国经贸磋商机制会议等经贸投资对话,期待近期召开下次会议。
十四、双方注意到农渔业合作稳步发展,同意加强相关领域,尤其是水产品出口合作。为此,双方期待尽快签署关于文莱输华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
十五、双方认识到新冠肺炎疫情凸显卫生合作重要性,期待加强该领域合作。
十六、双方认识到新冠肺炎疫情对航空和旅游业造成影响,注意到“中文旅游年”相关活动推迟。为此,双方希望随着全球实现疫后复苏,两国间航班和人文交流能安全恢复。双方宣布建立两国间“快捷通道”,同意探讨进一步合作建立“绿色通道”,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安全。双方认为这些倡议将进一步确保人员安全流动和旅行,增进两国人文交流。
十七、双方欢迎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取得进展。中方支持文方以摩拉港建设为重点打造东增区枢纽。
十八、2021年是中国同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双方期待办好系列纪念活动,同意推动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到新高度。文方欢迎中方对东盟区域架构中心地位的坚定支持,以及对中国-东盟(10+1)、东盟与中日韩(10+3)、东亚峰会(EAS)、东盟地区论坛(ARF)等机制的积极参与和贡献。双方期待进一步探讨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表示满意,期待早日批准《协定》。
十九、双方同意继续努力加强中国-东盟海上合作,探讨在海洋金融、海上互联互通、海洋科技推广应用和海洋环保等海洋经济领域开展项目合作,鼓励建立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海洋及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合作。这些合作事项将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领域的合作,使双方人民受益,并为地区的和平、稳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十、双方重申致力于维护和促进南海和平、稳定和安全,强调应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根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在内公认的国际法原则,通过和平对话和协商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双方并重申致力于同其他东盟成员国一道,推动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尽早达成实质有效的“南海行为准则”。
二十一、双方同意适时举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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